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推进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桂教高教〔2021〕15号)有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以高水平学科专业为基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主干专业入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专业点,或主干学科入选国家或自治区一流学科(含培育)建设名单,具有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可以为产业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引领。

(二)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优先支持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汽车、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家具家居材料、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九大制造业产业集群,制糖、绿色食品、建材、造纸

和木材加工、茧丝绸、电力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工程及大健康、先进新材料、生态环保、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文化旅游等未来新兴产业。

(三)以产教融合为驱动。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优先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广西企业100强,进入重点产业园区或“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或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的企业参与的现代产业学院。

(四)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独立组建且正式运行,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有相当数量来自企业主体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初步形成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

(五)形成有力的保障支撑。组织保障方面,形成了多主体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政策保障方面,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学院政策支持;经费和资源保障方面,构建了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等多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设有长期性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园区)为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实习实训实践资源。

(六)取得显著建设成效。学院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与行业产业领域龙头企业紧密合作,创新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学院在校地互动、校企协同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学科专业实力进一步增强,产学研合作取得一定成果,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初步建成。

二、申报名额

申报主体为广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不含广西城市职业大学)。以大学冠名的普通本科高校申报限额为4个,其他普通本科高校申报限额为3个。

三、申报材料

(一)正式申报公文一式一份,《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作为公文附件。

(二)学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学校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和办学定位,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见附件2,一式9份)。

(三)《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3,一式9份)。

请有意向申报的高校于2021年5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厅高教处,同时将word版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gxgjc@126.com。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罗恒,0771—5815185;潘瑞冬,0771—5815187。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办公室。

附件:1. 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汇总表

    2.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内容提纲

    3. 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4月3日

 

文件下载: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