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政法〔2019314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工信厅联产业函〔2016〕78号)部署,现就我区组织开展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

 

(一)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条件。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即: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5.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7.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工信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8.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单项冠军产品申请条件。“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申请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有关要求

 

(一)构建培育体系。根据自治区建立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库的工作要求,将达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条件及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直接纳入工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范围,享受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同时,工信部《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两类企业申报国家有关技术改造、工业强基工程、重大专项、节能减排等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予以优先支持。加强对企业的跟踪,分析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研究完善促进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支持“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已入选的“小巨人”企业。

 

(二)突出“补短板”。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对该类企业应优先推荐。

 

(三)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四)推荐上报名额。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前三批遴选情况,确定了广西申报国家第四批单项冠军的推荐名额共5名(含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各地上报自治区的名额不受限制,由自治区筛选后择优上报。

 

(五)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写《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2);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单位。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初审工作,初审后直接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开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严格把关。根据本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单项冠军条件,在第四批推荐工作中,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

 

(四)报送要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于2019年6月5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推荐企业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另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U盘),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及方式:唐海蓉,0771-8095065。

 

材料寄送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广西工信大厦503室。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2.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29日

 

文件下载:

附件1_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2_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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